【發布日期:2021-08-09】【發布者:網站管理員】【收藏文章】
8月9日,市農水投公司印發了《職工違規違紀處理辦法(試行)》,進一步完善了公司黨風廉政建設監督體系,有效解決了非黨員、非監察對象員工違紀違規行為執紀依據留白問題,實現了監督無死角和全覆蓋。
《辦法》主要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》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國共產黨組織處理規定(試行)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黨紀法律法規制定,共三篇六章七十九條,明確了適用
范圍、懲處種類、責任界定、違紀違規行為種類以及處理程序等具體內容,既對員工行為具有約束作用,也是查處違紀違規行為的重要依據。
該《辦法》的施行,是建立健全公司職工管理監督約束機制,規范員工從業行為,營造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環境、保護員工合法權益的迫切需要;是農水投公司黨委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,扎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舉措,更是對圍繞中心大局謀劃長遠,以高質量監督促進高質量發展的積極探索,為推動農水投公司實現全面依法治企、行穩致遠提供了堅強的紀律保障。